發布時間:2020-05-23所屬分類:農業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摘要:本文就農村宅基地不動產登記存在問題進行了論述分析,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整改建議,目的在于維護農村居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為鄉村振興工作夯實基
摘要:本文就農村宅基地不動產登記存在問題進行了論述分析,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整改建議,目的在于維護農村居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為鄉村振興工作夯實基礎。
關鍵詞:農村宅基地;不動產登記;存在問題;整改建議
一、農村宅基地不動產登記存在問題
1、一戶多宅情況
我國農業農村部明確規定“每個農戶有且僅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不動產”,這一條文的制定目的在于確保宅基地得到公平合理分配,以此規避可能出現的私自占用耕地、違規擴張宅基地的違法行為。通過對農村宅基地不動產登記情況的實際調查發現,很多農村住戶在對宅基地不動產進行前置行政審批、繼承、買賣及戶籍登記的時候由于工序銜接不當,引起了“一戶多宅”的不良情況,嚴重擾亂了農村宅基地不動產的日常管理工作。這種銜接不當的情況主要有:新的宅基地已經竣工但未及時搬遷入戶、已遷入新的宅基地而廢棄宅基地尚未拆遷、遷入新宅基地且舊宅基地已廢除但未登記確定等。
2、宅基地私有化
我國農村地區由于歷史遺留、傳統文化、消息閉塞等特殊原因,普遍存在宅基地私有化的問題,很多農村居民由于沒有接受過正規教育,對于宅基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缺乏足夠了解,認知方面的偏差導致其錯誤的認為經過政府批準的宅基地屬于個人私有財產;有些基層政府將新的宅基地批給對應農戶后,并未及時收回舊宅基地,使得某些農村居民手中握有多個宅基地。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劇,炒房熱度逐漸蔓延到農村地區,有些房產公司為了擴大建筑面積開始征用農村宅基地,由此掀起了農村地價攀升熱潮,很多農村居民更加希望擁有一塊屬于自己的宅基地,以便在私有宅基地被征用時獲得高昂補償費用。上述種種宅基地私有化的行為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農村宅基地不動產登記難度。
3、閑置宅基地
社會的發展、經濟的提升,進一步提高了農村、城市間的人口流動頻率,很多農村居民萌生了擺脫農業生產轉投城市務工的想法,由此導致大部分農村地區的常住人口數量驟減,但是受到農村土地資源規模影響,很多掛在外出務工的居民名下的不動產成為了閑置宅基地,這也在一定層面上影響了農村不動產登記效率與質量。通過城鎮鄉村對比發現,我國農村居民的人均宅基地面積高達200m2,而城鎮居民的人均住宅面積大約在30m2左右,與農村居民人均水平相差甚遠,可見我國農村地區的宅基地數量遠遠超出真實需求,由此判定這其中肯定包括很多閑置宅基地。這種不良社會現象不僅有悖于土地資源管理理念,還不利于土地資源合理利用,極易帶來很多不良社會影響。
4、制度認知匱乏
通過調查發現,我國大部分地區的農村居民對于土地產權管理制度存在認知上的錯誤,忽視了不動產登記對于自身權益的保護作用。農村居民由于缺乏法律常識與意識,在遇到宅基地糾紛問題時,不愿采取正規渠道獲取政府保護,而是傾向于以蠻力方式占有宅基地不動產,這種忽視房產證明只看重土地證明的方式不利于社會的安定團結。不動產登記制度從科學、公正的角度維護房產登記秩序,通常情況下不能達成農村居民對于宅基地的占有意愿,因此有部分農村居民不愿配合不動產登記工作,由此導致不動產登記工作存在一定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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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農村宅基地不動產登記提升建議
1、根據實際情況整理規劃宅基地
宅基地的整理規劃需要從村莊整體入手,根據地區發展情況進行重新安排與調整,以此實現精準定位宅基地、合理規劃不動產的管理目的。農村宅基地的整理規劃工作需要嚴格依照規章制度進行,以公正公開、科學嚴謹的態度進行規劃方案設計工作,并以統一建設的方式保障每戶居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在對宅基地進行整體規劃的時候,需要充分考慮社會、經濟及生態這三者的關系,依據鄉村實際情況確定宅基地不動產的整理順序,在確保宅基地整理項目與農田整理項目緊密連接的前提下,做好拆遷安置用地的管理工作。
2、制定適于農村宅基地的管理文件
我國農村宅基地的直接管理工作多半歸口于基層自然資源所(國土所),在實際工作中由于缺少適宜的農村宅基地管理文件,使得上述職能部門在開展宅基地不動產登記工作時無章可循、畏首畏尾,嚴重影響日常工作質量與效率。適宜的宅基地管理文件能夠進一步提高農村宅基地的執法效益,為自然資源部門解決搶占、超占宅基地不動產等問題提供可靠法律依據,于此同時也能確保土地管理工作有序順暢進行。鄉鎮政府應該配合自然資源部門完成宅基地管理文件制定工作,并強制要求農村居民認真參與宅基地確權信息登記,只有明確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面積及具體相關信息后,才能為其發放不動產權證,為其提供法律保護。
3、加強農村宅基地不動產登記管理
在進行農村宅基地不動產登記管理工作時需要從如下幾個方面入手:嚴格管理不動產登記前置的行政審批(許可)環節,不能為城鎮居民違法建造、購買的宅基地發放土地資源使用證明;加強宅基地使用權的日常管理,對農村居民提供的登記信息進行真偽調查,以此確保權屬清晰、面積精準、四鄰界址無異議;做好宅基地實名認證工作,確保使用權名字與戶籍名字相符合,于此同時還需要將共有使用權名字清晰標注出來,盡量規避宅基超法律規定面積、占永久基本農田、一戶多宅、超高超層等不合法情況存在于農村宅基地不動產登記工作中。
4、加大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宣傳力度
為了提高農村居民的宅基地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重視力度,政府職能部門需要加大宅基地確權登記宣傳力度,通過法律政策引導獲得農村居民的理解與支持,為產權登記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基礎。結合基層實際情況組織村干部輪訓學習,督促其掌握宅基地使用、農耕地保護、不動產登記等基本法律常識;根據地區文化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土地法律宣講會,以此幫助農村村民養成依法用地的基本意識;成立土地資源監管小組、完善土地巡查管理制度,以便及時發現違法占用、轉讓宅基地的不良行為。
三、結語
合理的農村宅基地不動產登記管理能夠維護農村居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也是順應時代發展、推動城鄉結合的必然趨勢。只有明確農村宅基地不動產登記常見問題,才能有針對性的提出整改建議,以此確保宅基地不動產登記工作有序順暢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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