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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職稱評審對學術成果的要求包括論文、著作和專利。具體要求如下:
論文要求
1.發表刊物:論文需發表在具有CN刊號和ISSN刊號的專業期刊上。
2.論文數量:
申報高級職稱:需在具有CN刊號、ISSN刊號的專業期刊發表論文2篇以上,或發表1篇以上并撰寫有較高水平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2篇以上。
申報中級職稱:需在具有CN刊號、ISSN刊號的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或撰寫有較高水平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1篇以上。
著作要求
1.出版要求:著作需是正式出版的學術著作,具有ISBN書號。
2.著作內容:著作內容應與申報職稱的專業方向一致。
3.作者位置:著作的作者位置和編寫字數也有要求,具體根據職稱級別而定。
專利要求
1.專利類型: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2.專利數量:具體數量要求根據職稱級別和單位規定而定。
3.專利應用:專利需在實際工作中應用,并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其他要求
1.獨立撰寫:論文和著作需由申報人獨立撰寫或為主要作者。
2.內容質量:論文和著作需具有一定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
3.查重率:論文的查重率需控制在一定范圍內,通常不超過30%。
具體的職稱評審要求可能會因單位和行業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申報人詳細查閱所在單位或行業的相關規定。
吉林正高級農藝師申報條件
業績成果需要具備其中一個:
1、作為主持人或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級以上農業工程公關項目或重點科研項目課題;
2、完成2項以上農業工程新產品、新科技成果的轉化、鑒定、推廣;
3、起草1項以上國家標準(國家行業標準)或2項以上地方標準或起草1部地方法規;
4、制定農業工程產品質量檢查實施方案,國家級2項以上或省部級3項以上,并組織實施;
5、制定4項以上本部門或本地區范圍內生產、試驗、示范、技術推廣等方面的規劃。
論文論著,任現職以來發表的能申報,任現職之前的不能申報,具備其一即可:
1、正式出版發行的本專業著作1部以上;
2、公開出版發行論文3篇以上,其中一篇為國家級期刊論文;
3、公開出版發行論文1篇以上,并在國際或全國性專業學術會議上交流專業論文2篇;
4、公開出版發行論文1篇以上,還需要有關專業部門認可的高水平技術分析報告3篇以上。
吉林省申報水利副高職稱論文要求:
1、專著(正式出版,不少于3萬字)。
2、譯著(正式出版,不少于4萬字)。
3、在公開發行的專業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
4、在省、部級學術會議上發表論文3篇以上,或在國際學術會議上發表論文1篇以上。
5、主筆撰寫的經驗總結、調研報告、可行性報告、發展規劃等4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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