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12-05所屬分類:科技論文瀏覽:1次
摘 要: 作者:趙 耀 人工智能的出現引發了社會性的集體恐慌,未來人工智能取代人類的風險預警在媒體的炒作渲染之下持續刺激著人們的敏感神經,似乎真正意義上的后人類時代的提前到來已經毋庸置疑。 其實,真正的問題不是人工智能是否具備全面取代人類的能力,而是人
作者:趙 耀
人工智能的出現引發了社會性的集體恐慌,未來人工智能取代人類的風險預警在媒體的炒作渲染之下持續刺激著人們的敏感神經,似乎真正意義上的“后人類時代”的提前到來已經毋庸置疑。 其實,真正的問題不是人工智能是否具備全面取代人類的能力,而是人類應該如何理性認識人類自己創造的人工智能,從人工智能的運行機理和發展規律透析未來人工智能正負兩個層面的影響。 從當前人們對人工智能的恐慌來看,除了人工智能取代人類之外,其對藝術創作與藝術欣賞觀念和方式的根本性顛覆以及其可能導致的非理性欲望刺激與外在強制性操縱是人們更為擔憂的。 而無論關注點在哪里,這種普遍性的擔憂映射了人們對自我喪失的恐懼,尤其忌憚人工智能可能會對藝術發展造成的強制性沖擊與根本性顛覆,以及由此引發的人類異化和物化。 前者昭示著人工智能成為人類的異己性對立存在; 后者宣告著在人工智能的強大作用下,人類的本質性喪失。 從當前人工智能的發展樣態來看,無論是前者還是后者,都不存在現實的可能性,都僅僅是在缺乏必要學理反思前提下對人工智能功能的過分夸大。 即便未來人工智能存在顛覆人類本質的某種可能,但這并不意味著當前人工智能已經存在這種突變的前提性因素,更不能完全無視當前人工智能相較于人類的三重缺失:即人工智能數據算法運行機理所引發的矛盾性欠缺、人工智能工具屬性所決定的社會性抽離以及人工智能硅基性構成所導致的物質性懸置。 這三重缺失從根本上決定了人工智能不可能挑戰人類的固有本質,更不能在藝術的機械復制與自我生產中顛覆人類的獨異價值。 但同時需要指出的是,人工智能的出現必然會對人類造成深遠影響,一方面,作為人類創造的對象,人工智能對人類的自我認知有著重要的影響,對人類藝術標準的確立和創作邊界的界定持續發揮作用; 另一方面,人工智能的虛擬現實功能對藝術生產的本質造成威脅,甚至存在顛覆人類的危險,前者有著積極意義,后者則需要加以必要的警惕。
一、矛盾性欠缺
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在于,人不僅像動物那樣自在自然地生存,而且在意識觀念的支配下自由自覺地生活。 人類具有動物所不具備的自我意識,能夠把自己作為對象來看待,從而在任何活動之前就已經在頭腦中展開對活動結果的預期。 區別于動物,人類的全部活動都是在自覺性(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和目的性(做之前已經預先設定了結果)的參與中展開的。 “凡是有某種關系存在的地方,這種關系都是為我而存在的; 動物不對什么發生‘關系’,而且根本沒有‘關系’; 對于動物來說,它對他物的關系不是作為關系存在的。 ”[1]因此,人始終是一種矛盾性的存在,這種矛盾性根本上源于人的實踐屬性。 人類在實踐過程中將主觀精神性的想象對象化到客觀物質性的實踐,同時主觀精神性的想象又受客觀物質性現實的制約。 這就構成人類存在的最基本矛盾:自在性與自為性的矛盾。 一方面人類出于滿足生理性本能需要,在改造自然的過程中實踐自己的主觀理想,另一方面這種改造過程本身必須以客觀規律為基礎和前提。 也正是在這一主觀與客觀、理想與現實的矛盾實踐中,特別是在主觀目的的實現以及根據客觀現實的調整過程中,人類實現自身自在性的超越。 這種自在性的超越,既是人類自我確證的標志,又是人類藝術創造和審美愉悅的直接來源。 正如馬克思所言:“動物只是按照它所屬的那個物種的尺度和需要來進行塑造,而人則懂得按照任何物種的尺度來進行生產,并且隨時隨地都能用內在固有的尺度來衡量對象; 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規律來塑造。 ”[2]作為僅具有自在性尺度的動物只能在生命本能的驅動下盲目生存,而不能實現把自己作為觀照對象的精神自覺,更無法完成通過對自在性的超越獲得自由感的體驗。 而人則以“內在固有的尺度”即人的尺度改造世界,同時又按照物的尺度規范調整自己的實踐活動使其符合客觀規律。 前者是主觀目的,后者是客觀規律,正是在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統一中,人類在彰顯人的本質力量過程中創造屬于自己的歷史。 “人在生產中能達到怎樣的目的,這要受他所面對的自然界‘一切物種的尺度’所限制; 而人在生產過程中要達到怎樣的目的,這卻是根據人的需要的性質,根據人的本質力量的性質,根據人是什么樣的人而決定的。 ”[3]需要進一步指出的是,由于人的實踐活動是歷史性的,意識不是一次性的,所以人類存在的矛盾性也是不斷變化發展的,人正是在自覺的意識中認識到自在世界的缺陷,從而在主觀能動性的支配下開始實踐改造,希望自在世界在改造后符合人類的理想需求。 “人給自己構成世界的客觀圖畫,他的活動改變外部現實,消滅它的規定性(=變更它的這些或那些方面、質),這樣,也就去掉了它的假象、外在性和虛無性的特點,使它成為自在自為存在著的(=客觀真實的)現實。 ”[4]也正是伴隨這一改造過程,先前的客觀現實被改造成非存在,先前的非存在被改造成新的客觀現實。 這也就意味著理想與現實的矛盾在實踐過程中被消除,而新的矛盾也在舊有矛盾的消除中產生。 “實踐既是消除主觀性與客觀性各自的片面性、使主體與客體達到統一的活動,又是發展主觀性與客觀性的對立、造成主體與客體新的矛盾的活動。 總之,在實踐活動中不僅蘊藏著人類社會生活的一切秘密,也蘊藏著人的對象世界的一切秘密; 它是人類面對的一切現實矛盾的總根源,同時又是人類能夠獲得解決這一切矛盾的力量和方法的源泉和寶庫。 ”[5]如果說自在性與自為性的矛盾是人類存在的基本性矛盾,那么在實踐過程中,“物的尺度”與“人的尺度”的矛盾則是人類發展動力的構成性矛盾。 前者在自在自為的統一中揭示人的獨特本質,后者在目的性與規律性的二律背反中確立人的超越價值。 而無論是前者還是后者,都在客觀上確證了人的矛盾性存在,這種矛盾性存在既是人之為人的前提,又是人類本質自我確證的結果。
反觀人工智能則不難發現,人工智能不具備存在矛盾性的任何可能。 人工智能的運行機理是數據算法,而數據算法是絕對不允許任何矛盾出現的。 人工智能的數據算法必須嚴格遵守邏輯的同一律,確保每一個數據節點和處理環節的暢通,必須避免任何矛盾的出現,否則即宣告算法的失效以及毋庸置疑的被淘汰命運。 也只有這樣,人工智能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最優解的有效篩選與可能樣態的精準預測。 這既是人工智能能力超越人類并引起社會普遍性恐慌之處,也是人工智能不可能真正意義上超越人類之處。 具體來說,正是因為人工智能具備超越人類能力范圍之外的強大數據處理能力,催生了人工智能終將取代人類的盲目性恐慌。 當人類創造的人工智能超越人類自身能力之時,人類自然本能地產生主體身份顛倒的顫栗性體驗,但這絕不意味著人類的本質將被徹底顛覆。 如前文所述,人類的本質是自在與自為的矛盾性存在,在實踐過程中人類也始終處于目的性與規律性的辯證統一,這就在客觀上決定了人類的任何創造都是在對矛盾性的超越中完成的,對人類的任何一個歷史節點的把握也只能在矛盾的辯證統一中完成。 因此,人類自覺勞動的產生就絕非是在某一個確定的時間點上,更不能僅憑考古學和人類學的考察與實證就得以完成。 正是基于人類存在與實踐的矛盾性,人類只有具備自我意識,能夠在勞動之前對勞動結果實現某種預期,這種勞動才是真正意義上區別于動物生命本能支配下的勞動,而人類只有在真正意義上的勞動過程中才能產生自我意識,才能將自己作為對象來審視,形成自覺性的觀念。 因此,勞動既是人類自我意識產生的前提,又是自我意識的結果。 沒有自我意識,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勞動,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勞動,也不會產生人類的自我意識。 從發生學的意義上來說,二者同步發生,二者之間的這種矛盾也只能在歷史的矛盾運動中加以理解。 而作為追求數據最優解的人工智能則不存在上述內在矛盾,更不可能通過矛盾的自我運動來推動其自身的發展。 所謂人工智能的自我更新與創造以及“奇點”即將來臨的判斷僅僅是建立在人工智能初步具備自我識別的能力之上,但需要指出的是,人工智能的自我識別與人類的自我意識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前者是人工智能借助于相關設備完成自我模仿,這種自我模仿僅具有自我觀照的相似性,但觀照主體缺乏明確的主體意識,更不會將觀照的對象視為自我,并對自我的觀照對象產生情感投射。 從本質上來說,這種自我模仿僅僅類似于動物在鏡子面前看到自己的影像會本能地將其視作同類,但絕不會將其視為自己,更不會像人一樣根據鏡子中的影像主動調整自己的外觀。 后者則如前所述是人類在勞動實踐過程中所形成的將自我作為對象來看待的心理能力,是與可以將對象視為自我的對象意識的矛盾性存在。 人只有將自我作為對象,才能將對象視為自我,也只有將對象視為自我,才能將自我作為對象來看待。 “人類具有‘我’的意識,才能形成‘我’與‘對象’的‘關系’意識。 在這種內涵無限豐富的‘關系’意識中,人(和人類)的意識表現出兩個維度:一是指向和關于意識對象的‘對象意識’,即把對象性的存在作為意識內容的意識; 二是把握和反思對象意識的‘自我意識’,即把對象意識作為意識對象的意識。 人類對自己生活意義的自覺,是一種具有特殊意義的人類自我意識——人類關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識。 ”[6]而人工智能則完全不具備上述矛盾關系。 因此,人工智能只能憑借大數據整合和算法持續更新追趕人類前進的腳步,但永遠不可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趕超。 因為相較于人類,人工智能缺乏自身發展的根本動力性因素:矛盾的自我運動。 另外有一點值得追問的是,人工智能的新數據取代舊數據的過程是否可以視為類似于人類矛盾自我否定的運動? 需要加以明晰的是,這種矛盾的認識主體是人而非人工智能,只有作為認識主體的人才能將這一問題作為問題提出,無主體性的人工智能僅僅依賴算法的確定程式向前推進,雖然也表現為某種自我發展,但這種發展本身是在發展之前即可預判的,而人類的發展只能在歷史的辯證運動中加以理解,是以一種未完成的方式向人類展開的,這一點正是人工智能無論如何也難以模仿的,也是藝術創造的根本魅力所在。
二、社會性抽離
人類在勞動實踐過程中產生的自我意識和對象意識并非僅具有個體意義,相反,人類正是在自我意識和對象意識的交互作用和相互統攝中構成社會性關系。 “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 ”[7]馬克思這一著名論斷的著眼點不是單純強調人的社會屬性,也并非專注于人類社會的個體性構成。 馬克思真正想表達的是人類把自我作為對象來看待的自我意識本質上是把自我作為對象構成的關系性存在,即社會關系存在。 人類把對象作為自我來看待的對象意識本質上是把對象作為自我構成同一性關系的社會對象。 在自我意識和對象意識的交互作用中,人類構成社會性的存在,也正是在這個維度上,藝術的生產與消費才具有社會性意義。 馬克思曾明確指出:“假定我們作為人進行生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每個人在自己的生產過程中就雙重地肯定了自己和另一個人。 ”[8]這種肯定之所以是“雙重地”,是因為一方面人在藝術生產過程中,將個人的特性對象化到生產對象即產品中,產品以物態化的方式承載著生產者的精神特質與個性特點,以客觀的形式肯定個人主體性創造; 另一方面,當藝術產品被另一個人使用時,其不僅成為二者溝通的中介物,而且在生產者和使用者的各自角度共同確證了人類的共同需要。 也正是在這種“雙重地肯定了自己和另一個人”的過程中,人類的社會性得以真正意義上確立:“在我個人的生命表現中,我直接創造了你的生命表現,因而在我個人的活動中,我直接證實和實現了我的真正的本質,即我的人的本質,我的社會的本質。 ”[9]
反觀人工智能則不難發現其不僅不具備社會屬性,而且恰恰是對社會性的抽離。 如前所述,人工智能的運行機理是數據算法,而數據算法本質上是以形式邏輯的方式把握對象,實現對紛繁復雜世界的抽象化認知。 形式邏輯所追求的是邏輯本身的自洽性,排除并忽略實質性的內容。 因此,無論人工智能的數據分析能力如何強大,對可能樣態的預判如何精準,都僅僅是在對社會性內容抽離的前提下完成的,這在根本上決定了人工智能對與人無關的自然規律有效,對與人有關的社會規律無效,只能以輔助性工具的方式配合人類社會規律的探索,不能從根本上加以替代。 黑格爾之所以反復強調要用辯證邏輯取代形式邏輯,正是出于形式邏輯抽離了人的社會屬性,人為排除了生命本身的多種變化發展可能,單純依靠形式邏輯不可能實現對人類思想客觀性的合理論證。 因此,黑格爾認為應該在歷史與邏輯相一致的原則下,即辯證邏輯中展開對客觀現實的概括。 正如列寧所言:“理論的認識應當提供在必然性中、在全面關系中、在自在自為的矛盾運動中的客體。 但是,只要當概念成為實踐意義上的‘自在自為’的時候,人的概念才能‘最終地’把握、抓住、通曉認識的這個客觀真理。 也就是說,人的和人類的實踐是認識的客觀性的驗證、準繩。 ”[10]而人工智能的數據算法則無論如何也達不到上述要求,抽離了社會性的人工智能數據算法僅僅是按照某種規范對數據的自動整合,其數據既不能作為主體,更無法成為對象,其數據整合過程也完全脫離人的觀照,這也就意味著人工智能的數據算法及其運算結果無法作為中介物溝通主體,不能像人類那樣借助某一對象形成普遍性的社會認知,進而形成超越經驗表象的公共性知識。 所以馬克思指出:“甚至當我從事科學之類的活動,即從事一種我只是在很少情況下才能同別人直接交往的活動的時候,我也是社會的,因為我是作為人活動的。 不僅我的活動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來進行活動的語言本身,都是作為社會的產品給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會的活動; 因此,我從自身所做出的東西,是我從自身為社會做出的,并且意識到我自己是社會的存在物。 ”[11]而抽離了社會性僅作為一種工具的人工智能則無論如何也無法突破這一內在固有的瓶頸。
需要指出的是,人工智能不僅不具備社會性,同時也不具備歷史性。 人工智能的運算結果僅對當前有效,并且與外部世界不發生任何實質性關系。 在數據算法內在邏輯規定之外,人工智能的數據僅具有當前意義。 相比之下,人則不僅具有現實性,而且具有歷史性,甚至對現實性的理解也需要借助于歷史結果的支撐。 “人的存在是有機生命所經歷的前一個過程的結果。 只是在這個過程的一定階段上,人才成為人,但是一旦人已經存在,人,作為人類歷史的經常前提,也是人類歷史的經常的產物和結果,而人只有作為自己本身的產物和結果才成為前提。 ”[12]馬克思的這一經典論斷充分闡明了作為個體的個人的任何觀念都是不可能脫離歷史而單純存在的,沒有不受歷史影響的個體存在,更不會有無歷史前提的觀念產生,人只有在“劇作者”和“劇中人”雙重身份的辯證統一中才能真正意義上確證人類的本質。 人類的本質也是在人類歷史發展前提與結果的矛盾運動中不斷創生的。 而單純依賴數據算法的人工智能既無前提也無結果,其只能在數據的無限演繹中陷入無法納入理性思維的無限循環。 如果說人類是立足于當下,指向未來,人工智能則既無法立足當前,又不能指向未來,或者更為確切的說法是,當下與未來對人工智能不構成任何關系,當下與未來只能作為抽象的數理符號被人工智能的固有算法演繹與整合,但在這種演繹與整合過程中,人工智能所關注的只有計算的準確,生命的意義則完全不在考慮范圍之內,也不可能被納入計算范圍之中。 因為無主體性和無生命感知的數據算法面對意義是無能為力的,更不知意義為何物。 而人則是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意義喪失的,人可以承受生理性需求的極限壓抑,但無法容忍毫無意義的生活。 人只有在意義的認知中才能確證自我,也只有在意義的確證中才能自我滿足,意義認知與開創過程中的精神滿足是人工智能無法模仿的,更是不能替代的,這一點是人類對抗人工智能所引發的人性異化和物化的堅實陣地。 我們有理由相信,只要人工智能不擺脫數據算法形式邏輯的局限,不能真正意義上作為中介物構成人與人之間的社會性關系,不能參與到歷史性的建構和意義性的創生之中,人工智能就不可能徹底顛覆人類本質,更不能以反客為主的方式成為統治人類力量的恐怖威脅。
三、物質性懸置
眾所周知,人工智能是以模擬人類智能的方式實現人類智能的擴展與延伸的。 人工智能的這一創造機理從根本上決定了其對人類智能模擬與數據的依賴,不可能徹底擺脫人類實現獨立運轉,獲得主體性的身份認同。 即便人工智能可以最大限度地模擬人類智能的結構與運行方式,可以在不斷的技術更新中確保算法的合理與精準,但始終只能在人類固有思維模式之中展開,不可能真正意義上預判人類智能處理未知經驗的可能樣態。 人工智能所模擬的只能是人類智能處理外部信息的過程,但無法有效實現外部信息對人類智能影響的模擬。 通俗地說,人工智能只能虛擬數據,但缺乏像人類智能一樣的獨立創造程序的能力。 這一點是當前弱人工智能始終難以發展進化成為強人工智能的根本瓶頸。 即便上述弊端不存在,單純在學理反思層面上,人工智能也不可能完全取代人類,更無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藝術創造。 這是由人工智能的模擬方式決定的。 人工智能對人類智能的模擬并非是整體性的全面模擬,而僅僅是對人類思維方式的部分模擬,即人工智能所模擬的智能僅是人類對邏輯的把握能力,而非人類在以藝術的方式觀照世界之時的整體感知與生命體驗。 人類知識的獲得并非完全是以外在生命感知與內在思維觀念一一對應的映射關系構成的,知識的形成過程不可避免地需要聯想與想象等心靈層面因素的參與,否則知識不可能獲得普遍性認同,也就不可能成其為知識,而且觀念的形成也不必完全源于外部經驗事實,人類心靈事件間的相互作用也可以成為某些觀念的認知基礎。 這一點在藝術創作中體現得尤為明顯,毋庸置疑,藝術創造除了邏輯推理演繹能力之外,還包含心靈直覺等多方面內容,藝術家對靈感來臨與消逝的無能為力充分說明了純粹邏輯的理性分析難以在真正意義上清晰闡述藝術創造的深層機理。 心靈哲學對分析哲學的反思與批判本身已經在客觀上說明了單純的邏輯分析所存在的弊端:“如果一個感覺內容被感覺到,它就被感覺到具有某一特征,而如果它被感覺到具有某一特征,它具有這一特征這個事實就被非推論地認識到。 一個感覺內容被感覺到只有在認識的一個規定意義上才是知識。 說一個感覺內容——例如,一塊色斑——被‘認識到’,就是說關于它的某個事實被非推論地認識到……僅當說一個感覺內容是所予用關于一個有關這個感覺內容的事實的非推論知識來語境定義的,一個感覺內容是一個材料這個事實(如果的確有這種事實的話)才會邏輯蘊涵某人得到非推論的知識。 如果沒有清楚地意識到或記住這點,那么感覺材料論者們可能會認為感覺內容的所予是感覺材料框架的基本概念或原始概念,從而割斷此理論的經典形式承諾的在感覺材料與非推論的知識之間的邏輯聯系。 ”[13]因此,人工智能對人類智能的部分模擬難以真正意義上實現對人類智能的完全復制,更無法再現人類藝術創造的通靈瞬間。
更值得注意的是,即便人工智能在技術層面上完全實現對人類智能的完美復制,也不可能完成對人類智能的徹底取代,更無法根本顛覆人類藝術存在的價值與意義。 這是由人工智能自身固有的局限所決定的。 無論人工智能以怎樣的程度復制人類,都始終無法超越物質性缺失這一人類智能產生的重要前提。 對物質性的懸置決定了人工智能只能在人類智能身后亦步亦趨地模仿,但絕不可能實現根本性的超越。 這是因為,首先,人類智能的物質載體是人的大腦,人的大腦作為物質的屬性決定人類智能是在物質基礎上的高級反映形式,同時也決定了思維不可能脫離物質性基礎,任何藝術創造的前提必然是客觀物質世界的確定性存在。 “人的思維的最本質和最切近的基礎,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變化,而不單獨是自然界本身,人的能力是按照人如何會改變自然界而發展的。 ”[14]其次,人類智能產生的前提是人類作為感性的實體存在,是在認識世界與改造世界的感性實踐過程中形成的。 物質性既是維系人類生存的必要性前提,更為藝術創造提供基礎性內容。 “任何人類歷史的第一個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 因此,第一需要確定的具體事實就是個人的肉體組織,以及受肉體組織制約的他們與自然界的關系。 ”[15]沒有物質性前提,就不會產生人類,更不會形成人類智能。 “我們首先應當確定一切人類生存的第一個前提也就是一切歷史的第一個前提,這個前提就是: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 但是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東西。 因此第一個歷史活動就是生產滿足這些需要的資料,即生產物質生活本身。 ”[16]人類是兼具感性和理性的矛盾性存在,人類正是在實踐活動中有機統一感性與理性,從而不斷發展自身智力的,單一強調任何一方都不可避免地導向人性的壓抑與束縛。 單純依賴人類理性的人工智能從表層看比人類智能更具優勢,既可以超越人類生理性極限的束縛,又可以免除人類情緒因素的制約與影響,特別是在人類智能不可企及的大數據運算之下作出的理性判斷更讓人類智能望塵莫及,這是在某種程度上引發人工智能取代人類恐慌的重要現實依據。 但是需要說明的是,單純憑借理想邏輯的大數據分析雖然表象上看更具優勢,對人類某些行為的準則預判和風險評估甚至導致人類在人工智能時代實現最大限度的自我解放的盲目樂觀,其實質卻是以喪失發展動力為代價的深層壓抑。 試想,當人類的任何行為都必須放置在理性法庭的審判之下,人類的任何觀念想象都需要通過理性邏輯調整修正,人類是否還有自由可言? 當一切可能成為唯一的必然或者說一切可能被理性宰制為唯一的必然之后,人類的創造性與超越性又是否存在? 毋庸置疑,對理性邏輯的單方面依賴只會導致人類智能發展動力的根本喪失,只會引發壓抑與強制,并最終被生命感性反叛超越。 “情感在本質上是自由的、自發的,而非必然的,這跟認識論上的自由是不同的。 人并不因為自己認識到另一個人的優點、認識到自己應該愛他,就真的能愛上他。 迄今為止還沒有一種學說(包括精神分析學)對個人情感(也包括天才、靈感等等)的‘規律性’作出令人滿意的答案。 事實上,如果有一天真的做到了這一步,那將是對人的自由本性的一種不堪忍受的限制和扼殺,其反人道性將激起所有的人來打破這種‘規律’,否則就將在這種‘規律’中物化為‘自動機’。 中國古代孔子的理想無非是想從個人情感中找出某種規律性,并以此來控制每個人的情感,其后果是造成了我們國民兩千年的僵化; 西方現代非理性主義對科學主義的反叛則從另一方面體現出,想用精密科學的手段規范人的情感到頭來也是行不通的。 ”[17]因此,人工智能的硅基性構成所導致的物質性懸置從根本上決定了其只能在有限的方面模擬人類智能,但不具備完全意義上的超越可能。
結 語
人工智能數據算法運行機理所引發的矛盾性欠缺、人工智能工具屬性所決定的社會性抽離以及人工智能硅基性構成所導致的物質性懸置從根本上決定了人工智能不可能挑戰人類的固有本質,更不能真正意義上顛覆人類的獨異價值。 但這并不意味著人工智能不會對人類造成任何影響,作為人類創造的人工智能構成人類自我審視的全新對象,人類可以借助于人工智能開啟新的自我認知。 可以從發生學的角度透析人類智能未來發展的可能與限度,從文化學的立場反思人類可能面臨的觀念危機與價值迷失,從人類學的視域探究未來人類全面發展的可行性路徑。 同時需要指出的是,對人工智能的虛擬現實功能需要加以充分警惕。 虛擬現實通過非現實性的體驗模糊了現實與虛幻的界限,特別是伴隨虛擬現實產生的新經驗對人類現有觀念與價值取向構成嚴重威脅,可以影響甚至支配人類的現實活動,這一點如果真的成為現實,人類的本質也就不可避免地發生變化,只不過引起這種變化的不是人工智能,而是人類借助自己創造的人工智能實現的自我消解與顛覆。
注釋:
[1][7][15][16]〔德〕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5頁,第56頁,第24頁,第32頁。
[2][11]〔德〕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0-51頁,第75頁。
[3][17]鄧曉芒、易中天:《黃與藍的交響——中西美學比較論》,武漢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328頁,第361頁。
[4][10]〔蘇〕列寧:《列寧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35頁,第227頁。
[5]高清海:《論實踐觀點作為思維方式的意義》,《社會科學戰線》1988年第1期。
[6]孫正聿:《哲學通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第126頁。
[8][9]〔德〕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7頁。
[12]〔德〕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45頁。
[13]〔美〕威爾弗里德·塞拉斯:《經驗主義與心靈哲學》,王瑋譯,復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18頁。
[14]〔德〕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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